突尼斯

深度关于婚姻,国国有本难念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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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高呼人人平等,自由万岁的年代,宗教对于某些国家民众一举一动的影响仍然不可小觑。在婚姻这个问题上,各宗教大国有着怎样的表现呢?今天就由小编带着大家来看看这一届的宗教国家到底行不行。

1

模范标兵:突尼斯

在别国还在为离婚合法化焦头烂额时,突尼斯已开始考虑破除因教派不同而为婚姻带来的限制。

九月中旬,突尼斯宣布解除年颁布的禁令,允许女性和非穆斯林男性结婚。这对穆斯林世界中的女性来说是很大的鼓舞,因为此前这项禁令规定,突尼斯女性如果想和非穆斯林结婚,男方就必须皈依伊斯兰教。然而突尼斯男性如果想娶非穆斯林女性,却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突尼斯女性庆祝禁令解除

在中东和北非的穆斯林国家中,突尼斯一直是保护女性权利的模范。早在年,突尼斯就通过了《个人地位法》(PrsonalStatusCod),规定了一夫一妻制、结婚需要双方同意(而不是男方一人决定)、离婚合法化。

然而,即使是在突尼斯,女性权利问题仍然严峻:直到年,突尼斯女性才被法律赋予“不服从丈夫”的权利。年,突尼斯通过新宪法,规定男女在权利和责任上完全平等。虽然现实层面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但女性权利至少拥有了法律保障。今年7月,突尼斯又通过了反家暴法,为全国47%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了支持。

突尼斯的女性地位和其政治经济情况紧密相连。突尼斯是一个小国,大约98%的人信仰较温和的伊斯兰教,在地理上、民族上、宗教上比较单一。突尼斯很少出现其他中东国家分裂的情况,比较团结,政策容易执行,是中东和北非地区相对比较富裕的国家,有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和旅游业。

突尼斯自然资源较少,劳动力是其重要的资源,而解放妇女和男女平等有利于增加和提高劳动力。加上各种非政府组织的支持,突尼斯解放妇女的运动拥有着足以压倒保守派的强大力量。

2

终得成效:印度

和突尼斯不同,早前的印度一直过度重男轻女。这个口是心非的代表国家,嘴上说着政教分离,其实私下各种纠缠不清,上个月竟能磨磨蹭蹭把“塔拉奇”废除了,实属意外惊喜。

在印度,根据当地古老的穆斯林习俗,男子只要连喊三声“塔拉奇”(“talaq”,意为“离婚”)就能立即和妻子离婚。多达65.9%的离异穆斯林女性是通过“口头离婚”的方式被丈夫休掉的,也有很多是被男方通过其他方法强制进行离婚。

经历了漫长的斗争后,在今年8月22日,印度最高法院以3票赞成、2票反对裁定这种做法违宪。

印度勒克瑙市的穆斯林女性庆祝最高法院的裁决

一直以来,支持保留“塔拉奇”的一派认为,这一做法是伊斯兰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禁止这种做法就是侵犯了穆斯林在印度的根本宗教权利,不符合宪法。

在法庭裁决中,投票禁止“塔拉奇”的三位法官给出了自己的理由。他们认为,“塔拉奇”式离婚显然是专制武断的,这一做法违反了印度宪法第14条所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权利。

法官Josph指出,由于《古兰经》当中没有关于支持“塔拉奇”的规定,这一做法即是违背伊斯兰真正教义的,因而不适用于宪法第25条对宗教自由权利的保护。此前有伊斯兰教学者称,《古兰经》中清楚说明了穆斯林离婚的必要程序:要有至少三个月的缓冲时间,让夫妻进行反省和调解。

从各方说辞来看,此次裁决的争论点仍然是《古兰经》某些教义的解读,但至少已经有法官开始思考宪法在解决宗教问题上的作用,以及将“个人权利”,尤其是女性权利的重要性引入这场争论中。

印度离真正的政教分离还十分遥远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塔拉奇”的去留问题一直被当作宗教自由问题,而非女性权利问题来对待。印度此前并没有一部统一的、适用于全体公民的管理结婚与离婚事务的法律。在印度的政教分离模式之下,国家仍允许各大宗教群体在部分法律领域实行符合其教义的个人法(prsonallaw)。

印度针对个人事务的法律(prsonallaw)在历史上曾按照宗教被分成了不同的系统,印度教法适用于印度教徒,伊斯兰教法适用于穆斯林。而依据印度的伊斯兰教法(ShariaLaw),“塔拉奇”被解读为一种可接受的做法,因而以往政府试图废除“塔拉奇”的动作都被看作是对宗教自主权的侵犯。

印度之前,大多数伊斯兰国家,包括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都已经禁止了“塔拉奇”式的“即时离婚”。

印度的政客与政党把这场辩论拖延了几十年,而法律工作者和深受“塔拉奇”之害的穆斯林女性在坚持与政府抗争多年后,最终把印度带入了21世纪的世俗主义。

3

痛苦挣扎:菲律宾

印度因为某些穆斯林教义而导致离婚太随便,这里讲到的菲律宾则因遵守天主教教义,到现在压根没有离婚这回事。

菲律宾是目前世界上除了梵蒂冈之外唯一一个离婚犯法的国家,除了一些穆斯林少数派,其他菲律宾民众结婚就是真正意义上一辈子的事情。

离婚犯法是菲律宾在独立之后才于年被列入民法中的。此前,美国占领该国时是允许离婚的,但只限出现婚内通奸和非法同居这种特殊情况。日本在二战期间占领该国,引入了自由离婚法,同样承认离婚的合法性。

尽管菲律宾宪法要求政教分离,但天主教的根基太深,对政治有着莫大的影响,常常会干预某些政策的制定。

教会一直反对被人们称为“D.E.A.T.H”的法案,即将D(Divorc)离婚、E(Euthanasia)安乐死、A(Abortion)堕胎、T(Totalpopulationcontrol)计划生育和H(Homosxualmarriag)同性婚姻合法化,并用“反人类”等字眼来形容它们。

直到年,生殖健康法通过后,人们才能有便捷的途径公开购买安全套和避孕药进行计划生育。离婚、安乐死、堕胎和同性婚姻仍然是违法的。菲律宾某大学教授表示,菲律宾人比教皇更加信仰天主教。

三十多年来,一些菲律宾法律人士一直为实现离婚合法化做着收效甚微的努力。年,此前生殖健康法的起草人推出一条新的法案,对于那些存在不可调和矛盾的夫妻,允许其离婚。然而,政教两界对这条法案仍然嗤之以鼻。

拉格曼先生表示,这条法案主要是为了帮助深陷婚姻泥潭的女性,她们被困在不幸福的、时而暴力频发的不健康关系中。然而多数立法者则认为,这条法案是多此一举,申请婚姻无效(annulmnt)能带来和离婚同样的结果。

申请婚姻无效是现在菲律宾夫妻如果想要彻底结束夫妻关系的一种方法,虽然听上去和离婚没什么差别,但实则大相径庭。办理婚姻无效需要满足一些荒唐的条件,几乎是不可完成的,就算可以成功,也将花费大量钱财和时间。

除此之外,菲律宾夫妻可以进行合法分居,但并没有断绝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在分居期间,有了外遇或者别的伴侣同样是违法的。

如果夫妻想要申请婚姻无效,他们就必须证明其中一方从婚姻一开始就存在“心理无能”症状,即证明伴侣表现出了一些行为使得他们从婚姻一开始就无法承担婚姻的责任。而出轨或者家庭暴力并不能成为合法理由,这些理由只会被认作轻视婚姻承诺,违反天主教教义。

尽管菲律宾律师称“心理无能”症状其实就是菲律宾版本的无法调和的矛盾,但要想向法庭证明这一点却十分困难。申请人常常要给心理医生、律师和法官支付巨款,才能获得符合要求的诊断书。这个过程一般会持续数年,多数人都没有能力支付所需费用。

从年到现在,认同离婚合法化的菲律宾人数不断攀升

现在,大多数菲律宾人民希望因无法调和的矛盾而离婚的夫妻可以不用受到法律制裁。一些积极推动离婚合法化的立法者希望借助民意有朝一日完成他们的梦想。

作者:王玉琪、李昕蔚、于睿青

信息来源:BBC《西非研究》,ThAtlantic,CNN,ThWashingtonPost,IndiaDaily,维基百科

图片来源:BBC,Googl,ThAtlantic,ThWashingtonPost,India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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