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

从两个国家废除一夫多妻制,看阿拉伯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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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己明确说明

“你们可以选择娶你们爱慕的女人,娶两妻、三妻、四妻均可;但是如果你们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每一个人,那么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

事实上,我们从传统的阿拉伯国家婚姻法发展历史中来看,伊斯兰的一夫多妻制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所实现的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并非是伊斯兰教法所提倡或允许的。因此,伊斯兰教法是主张和支持一夫一妻制的。在法律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阿拉伯国家在法律的实施和实施方面也略有变化。

一夫多妻制

落后的制度正在慢慢被废除

大多数阿拉伯国家对一夫多妻制采取相关经济制裁措施与处罚措施来持续推行现代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生活模式。随着时代的发展,一夫多妻制越来越成为一个有争议的话题。突尼斯等非洲阿拉伯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废除一夫多妻制,一些黑人非洲国家也宣布了废除其落后制度。

突尼斯和摩洛哥率先废除了一夫多妻制。其中,突尼斯颁布的《私人身份法》中指出:禁止一夫多妻制,任何己婚人士或在其合法婚姻解除前再婚,应被判处重婚罪,并处一年监禁或罚款24万法郎。《摩洛哥个人身份法》第3条规定:在婚姻中规定妻子如果认为需要丈夫只有一个妻子那么丈夫有义务遵守,如果丈夫违反这一规定,妻子有权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突尼斯和摩洛哥

事实上,我们从传统的阿拉伯国家婚姻法发展历史中来看,伊斯兰的一夫多妻制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所实现的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并非是伊斯兰教法所提倡或允许的。因此,伊斯兰教法是主张和支持一夫一妻制的。在法律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阿拉伯国家在法律的实施和实施方面也略有变化。大多数阿拉伯国家对一夫多妻制采取相关经济制裁措施与处罚措施来持续推行现代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生活模式。随着时代的发展,一夫多妻制越来越成为一个有争议的话题。突尼斯等非洲阿拉伯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废除一夫多妻制,一些黑人非洲国家也宣布了废除其落后制度。

还有一些阿拉伯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一夫多妻制,但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引导公民一夫一妻制。如叙利亚颁布的《私人身份法》:未经法院批准,已婚男子不得接受第二任妻子。约旦颁布的《家庭权利法》规定:法院尊重男女双方的婚前商定,商定的条件必须写入结婚证书之中,如果丈夫婚后强硬重婚娶另外一名妻子,妻子有权提出离婚。

索马里颁布的《家庭法》规定了丈夫可在下列情况下,经司法允许可娶妻:如果妻子不育,丈夫婚前不知道这种情况,那么丈夫可娶另一任妻子;如果妻子患不治之症,丈夫可娶另一任妻子;如果妻子被判处两年以上的徒刑,则丈夫可娶另一任妻子;如果妻子无故离开丈夫一年以上,则丈夫可申请另一任妻子。也门的《家庭法》规定:医院证明患有不育之症,且未经地区法院的批准,丈夫不得娶第二位妻子。

索马里

其实,从9世纪起,西方国家的思想意识、宗教观点或者风俗文化传入到阿拉伯国家之中,对阿拉伯国家人民的生活造成了重大冲击与影响。尤其是一些西方国家的侵入与殖民生活,使得一些阿拉伯国家直接移植相关西方法律法规,这些西方法律法典与世俗规定对阿拉伯国家现代法律法规的制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西方世俗化的影响

阿拉伯国家在西方国家的影响下,确实对女性的独立自主,在婚姻、家庭、就业、教育等权利方面得到了或多或少的益处。越来越多的人们对于独立自主有了更为直接的认识与理解。

起初由于许多阿拉伯国家引进的西方法律法规是简单粗暴形式的引进。直接将一些婚姻法规定照搬,因此一些关于男女平等与女性独立的规定便进入到了阿拉伯国家世俗生活中去,尽管这些规定与一些阿拉伯国家传统宗教生活与家庭生活存在着强烈的差异性,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抵制与反对,但不得不承认法律的强制规定对推行观念与影响民众做法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西方化的影响也具有它的局限性:

第一,世俗化的影响局限于城市范围内的女性,一些生活在农村或者游牧民族的女性并没有因此而得到自由平等的权利。农村地区的女性完全生存在传统家庭的范围中,甚至没有接触到现代法律制度的可能性,传统穆斯林生活行为方式仍然是这些区域的主流。

第二,西方自由平等的影响仅限于对传统对女性严苛条件的缓解,而不是废除。一些离婚条件的松绑与财产的继承条件,只是对目前女性要求地位提升需求的安抚,实质上并没有从根源保障妇女的权利。

第三,西方世俗化的浪潮可能存在“水土不服”的现象。阿拉伯国家相关婚姻家庭生活的教法规定在诸多阿拉伯人心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一味地推行西方式文化与家庭的倾向,可能会引起一些阿拉伯人对于世俗化浪潮的抵制。

负面效应也很明显:

西方化的思想与传统伊斯兰教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是全然对立的,想要达到完全不同与穆斯林传统生活的“自由”状态也很难。一味地将对立的世俗化伦理强加于人们身上,就会突出表现为穆斯林生活的负面效应,极有可能造成社会分裂。

第一,教育的分裂。由于世俗化与传统伊斯兰教思想的不同,对于下一代的教育问题如何进行协调产生了巨大挑战。

第一,领导角色和作用的分裂。传统领导阶层在世俗化浪潮中变得更加保守,新型领导阶层因为与西方国家关系更为密切,受到其影响更大,难以发挥领导。

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入到公共社会中

第三,社会的分裂。当本国国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以及现代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入到公共社会中去,这种社会现象就与传统穆斯林教法核心发生了冲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于这种核心是抱有不赞同的态度,所以自下而上的推行婚姻法的改革,从而能够真正掌握自己的人生。改革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更加稳定与幸福,然而改革带来的不同时代的人群产生矛盾,可能加剧了社会的动荡。

当世俗化真正深入人心成为公民生活中的一部分时,不管社会内部反对的声音如何负隅顽抗,历史的车轮是不会为他们而停留。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讲阿拉伯国家的法律仍然是以古兰经为核心的穆斯林教法为基础,当西方思想开始动摇穆斯林教法中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观念时,其实这边是世俗化开始改变穆斯林教法的开始,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化进程。

世俗化对于传统穆斯林生活而言,是具有正面与负面的双重影响。就世界而言,对妇女独立自主地位的承认与保障是西方文明对传统阿拉伯国家的正面影响,但是对于某些阿拉伯国家顽固势力的反对甚至过激拒绝行为来讲,从这一方面反而加剧了社会的矛盾。

不得不谈的早婚现象

虽然早婚在阿拉伯国家正在减少,但己婚的阿拉伯青少年人数仍然很大。例如,在也门,结婚的5至9岁妇女的比例从年的27%下降到年的7%,但后一数字仍然估计有20万妇女。据估计,5至9岁的埃及人也己结婚。

围绕女孩童贞和家庭荣誉的传统观念在阿拉伯家庭决定在年轻时结婚的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年在也门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0%的农村妇女和40%的城市妇女表示,理想的女儿或女孩的婚姻年龄不到20岁。早婚通常与早期生育和高生育率有关,这两者都对妇女及其子女构成健康风险。己婚青少年不太了解避孕方法和性传播疾病。与年龄较大的母亲因怀孕和分娩相关的死亡原因相比,非常年轻的母亲也面临更大的风险。

而新娘年龄越小,与丈夫的年龄差距就越大,这加剧了她在与自己的医疗需求等问题上与丈夫谈判时的劣势。

再者,早婚是女孩离校的重要原因,使年轻女性更难摆脱贫困,高生育率和健康状况恶劣的恶性循环。在毛里塔尼亚,也门和巴勒斯坦人中,该地区的青少年怀孕率最高,每0名5至9岁的妇女中就有一人每年生育一次,她是该年龄组的一部分。

在阿拉伯社会,妇女的地位主要是由她们作为母亲和妻子的角色定义的。通过“失败”来达到这些期望,单身女性没有一个容易定义或舒适的利己社会。没有受过教育或工作技能的单身女性在阿拉伯国家面临特殊问题,因为她们缺乏财务独立性。

然而,越来越多的阿拉伯妇女是单身,迫使她们的社会努力争取一个“新”类别的女性。成功的职业女性更有可能摆脱传统的刻板印象,找到超越母女角色的自我实现机会。这些女性不再需要被家人和社会描绘为无法获得伴侣的失败。事实上,他们越来越多地被定性为选择保持单身,因为合适的候选人数量有限而无法找到合作伙伴的好女性。

过去,阿拉伯社会的婚姻中心地位及其近乎普遍性己转化为阿拉伯国家的公共政策和法律结构,这些国家通常将妇女置于次要角色,并得到男性养家者的支持。然而,这些歧视性做法受到质疑。例如摩洛哥政府近年来进行了最大胆的改革妇女合法权利的活动。法律赋予妇女和男子自己订立婚约的权利。谈判达成的婚约是阿拉伯妇女必须确定她婚姻中终身分享金融资产的唯一机会,以及离婚时的补偿。

宗教法庭

虽然传统的宗教法庭接受涉及婚姻,离婚和继承纠纷的诉讼,但存在很多缺点。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传统的宗教法院从不接受书面证据。随着改革的发展,各阿拉伯国家开始推行的婚姻登记制度,是传统伊斯兰教生活与现代法律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有利于提升伊斯兰教家庭中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实现,促进现代阿拉伯国家的婚姻家庭关系制度化与法律化。

同时,法律制度也可以用来限制和禁止一些曾经存在的不良习俗或违法行为,如童婚,丈夫的临时妻子,拒绝为离婚妻子或子女支付赡养费等不良行为,从而能够保护家庭生活中的弱势群体。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即使多数阿拉伯国家已经建立起现代婚姻登记制度,并建立起现代法律制度,但仍然存在着女性地位不独立、世俗化负面影响、早婚现象、非法婚姻关系等问题。阿拉伯国家伊斯兰教家庭生活不仅仅只有法律的保护,还受到伊斯兰教义的影响与保护。

小结

现在,阿拉伯国家婚姻登记制度的存在是阿拉伯国家现代婚姻发展的积极表现。阿拉伯国家现代婚姻法为了伊斯兰教家庭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也通过现代婚姻制度,从而进一步促进实现男女地位平等,从而促进民族团结,强大宗教队伍。

伊斯兰教义仍然是阿拉伯国家社会生活道德所坚持的核心所在,法律的保护更加规范化这些教义所规定的重要规定,但教义所规范的范围更加广泛,因此建立与完善现代婚姻登记制度必须从阿拉伯国家传统穆斯林教法的核心思想出发,分析现代婚姻与家庭中男女双方的根本需求,建立起符合阿拉伯国家宗教特色的现代婚姻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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